一、依據桃園市童軍會107年8月22日107桃童理字第107053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辦理日期:107年10月13日(星期六)至14日(星期日)。
(二)辦理地點:石門營地。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7年9月25日(星期二)止。
(四)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12小時。
三、本案工作人員及參與人員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本局同意差假以公(差)假登記,如遇假日得於一
年內擇日核實補休。
四、本案活動計畫、日程表及報名表請逕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www.tyc.edu.tw/home.jsp?id=6&parentpath=0,5)項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