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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免試續招審查原則」第2點、第6點、第7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6年1月25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60001470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06年1月2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60001470C號函辦理。二、本案電子檔,可至「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下載,網址 http://edu.law.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