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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旨揭要點補助對象為本市報名參加本(105)年客語能力認證中級暨中高級考試並全程到考之19歲以下各級學校學生。二、受理申請時間為中級暨中高級考試完竣日起30日內。三、報考中級暨中高級考試者,每人補助新臺幣200元四、查「105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認證活動訂於本(105)年11月12日舉行,貴校如有報考學生(含本年畢業生),屆時請提送到考證明等資料向校方申請。相關電子檔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hakka.tycg.gov.tw)/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項下查詢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