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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家長參與教育學堂講座,可於現場領取學習護照並蓋章;105年度參與達4場次以上之家長,由教育局頒予「學習楷模」獎狀;連續2年皆參與4場次以上者,頒予「學習典範」獎狀。2. 教育學堂課程表詳如附件,請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