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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2月2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40021479號函暨本市辦理104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辦理。二、研習方式及日期:(一)實體課程:104年10月7日、28日及11月11日。(二)網路k12研習:104年10月22日至11月20日。(三)研習地點:新坡國小及K12平臺。(四)研習對象:本市國中小學教師。(五)報名方式:請至本局教師專業發展系統(開課單位:觀音區新坡國小)報名,各場次須分別報名並分別給予研習時數。三、旨揭研習參加人員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情形下,核予公(差)假登記,並覈實核發研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