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府社會局103年8月20日桃社兒字第1030038622號函辦理。
二、 為提升本縣少年參與公共事務及表達意見之機會,引導少年參與政府決策機制,期透過本縣各校推薦,經遴選審查通過者,安排列席本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促進會。
三、 參選資格:設籍或實際居住於本縣12歲至未滿18歲之少年。
四、 旨揭少年代表預計正取9至15名,備取若干名,請各校踴躍推薦適合人選名單,並請於103年9月30日(星期二)前將報名表及相關資料逕寄送本府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桃園市縣府路1號3樓)。
五、 檢送本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倡導培力少年代表遴選須知及報名表各1份。
六、 若有活動相關問題,請洽本府社會局承辦人鄒思盈(連絡電話:3322101分機6317)。